近日、一位年旬八十的老人徐先生因宅基地继承纠纷维权多年,却遭遇上海市静安区相关部门多份民事裁定书被指 “程序违法”“枉法裁判”。从 2018 年至今,他多次向相关部门上诉及最高法申诉,均未获书面回应,维权之路陷入僵局。
一份继承纠纷引发的司法争议
老人徐先生,1944 年 10 月 19 日出生,汉族,户籍地上海市静安区。2018 年 9 月 18 日,他因与徐某国、徐某花等人的法定继承纠纷,向上海市静安区相关部门立案庭提交立案材料,相关部门于同年 10 月 29 日向其送达《调解告知书》((2018) 沪 0106 诉前调 6225 号),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。
然而,这场看似普通的继承纠纷,却在后续司法程序中暴露出重重疑点:
违规开庭:2018 年 12 月 12 日下午 2 时 30 分,静安区某法院第四法庭,审判员房某在未通知双方当事人的情况下私自开庭,违反了 “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,双方当事人应当同时到庭” 的规定。
程序违法:2019 年至 2021 年间,静安区某法院先后作出三份民事裁定书((2019) 沪 0106 民初 10388 号、(2019) 沪 0106 民初 10388 号之一、(2021) 沪 0106 民初 11401 号),均由审判员房某一人操作。根据《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》第四十五条,“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,不得再参与该案其他程序的审判”,房某的行为明显违反程序规定。
枉法裁判:(2021) 沪 0106 民初 11401 号裁定书被指 “捏造事实”,此外,相关单位负责人孙某在该裁定上的签字,也被指违反《法官法》第四十六条第(四)项 “故意违反法律法规办理案件” 的规定。
申诉石沉大海,纠错为何如此艰难?
自发现裁定存在问题后,八旬老人徐先生开始了漫长的申诉之路:
2023 年 12 月 20 日,他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相关部门短信,称已将信访事项转至静安区,但静安区相关部门在未收到书面处理意见的情况下,短信回复 “民事裁定合法有效”,被指 “捏造事实”。
2024 年 2 月 7 日,八旬老人徐先生向上海市高级、最高相关部门写信反映问题,信件被转至静安区相关部门办理,但始终未收到书面处理意见。
2025 年 1 月至 2 月,他先后向静安区相关部门负责人孙某、上海市高级相关部门提交《纠错程序申请书》《裁定后答疑申请书》等材料,均石沉大海。
“作为一名普通的人民群众,我一辈子相信党、相信法律,但现在却连一份公正的裁定都得不到。” 八旬老人徐先生表示,“相关部门不仅不纠正错误,反而层层推诿,让我对司法公正产生了深深的怀疑。”
程序正义是司法公正的生命线
针对八旬老人徐先生的遭遇,多位相关人士指出:
审判员房某在同一案件中多次参与审判,违反了 “回避” 原则,属于严重的程序违法。
相关部门对当事人的申诉长期不予回应,违反了《信访工作条例》中 “15 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” 的规定,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“程序正义是司法公正的生命线。如果连最基本的程序都不遵守,司法公正就无从谈起。” 八旬老人徐先生表示,他将继续向有关部门申诉,直到问题得到解决。
他同时呼吁: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法院尽快介入调查,撤销静安区法院的违法裁定,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督管理,完善司法纠错机制,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。关注普通群众的合法权益,让他们在维护自身权益时,能够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。
“我今年已经 81 岁了,身体一天不如一天,但我相信正义或许会迟到,但绝不会缺席。” 八旬老人徐先生说,“我只希望在有生之年,能看到这份迟来的公正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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